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16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销售比例的批复》(玉政复〔2015〕82号)及《关于玉溪高新区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玉发改价费复〔2019〕24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经过不动产、网签合同审核,符合公租房租转售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08月4日到2021年08月12日止。公示期间,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公示单位举报、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77-2090405
接待单位地址:高新区南祥路龙泽园一期6幢3单元0室(公租房租售办)
附件:玉溪高新区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租第十九批转售申请人公示.xls
玉溪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2021年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