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区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净土保卫战,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工作。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填埋场位于玉溪高新区高龙潭片区内。主要堆存有原玉溪化肥厂、金葫化工厂和氟硅酸钠厂等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约20万吨固体废渣,废渣主要成分为硫铁矿渣、铝矿废渣、煤渣、污水处理污泥和沉淀池污泥等。由于长期雨水侵蚀使废渣中部分重金属溶出,同时雨水冲刷使得部分废渣滑落,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为了控制渣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玉溪市于2014年对渣堆顶部进行了覆土并种植了景观植物,同时在周边修建了截水沟拦截地面径流,减轻雨水对渣堆冲刷和侵蚀,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污染物扩散趋势。为了根治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前期踏勘、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多轮论证,多种方案比选,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采用原位帷幕灌浆风险管控的方式进行治理。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正式进场施工,经过1年多的施工,实体工程于2020年11月19日完工,通过了国家“清废行动”验收销号,并于2021年9月16日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
二是严控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督促企业对危险废物转移依法进行申报,并由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局定期不定期对园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转移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加强对园区企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监管。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相关要求,单独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严格做好“三防”措施,坚决防止危险废物污染、泄露等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对一般固废的处置监管。不断加强对园区企业固废的处置监管,把园区企业一般固废管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督促企业规范和完善管理台账,并纳入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中,不断规范企业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使高新区园区企业一般固废依法处置率达100%。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氛围。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着力提升环保工作人员和企业环保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突出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推进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环安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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