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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溪高新区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gxq.yuxi.gov.cn/ 2018-08-23 18:21:47 【字号:

各局(室)、工青妇组织、直属公司,外派机构,相关街道办事处:

《玉溪高新区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严格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落实。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3月8日

玉溪高新区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爱卫办关于2018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8]1号)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14号)文件要求,今年全国爱卫会将对玉溪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确保此次复审迎检的各项要求在高新区得到认真落实,现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结合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经管委会研究同意,请各部门严格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线作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卫生基础设施为目的,本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不留空档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扎扎实实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复审的各项要求在高新区得到深入落实。

二、工作重点

按照全市复审迎检工作安排,重点抓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治以及舆论宣传、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2018年1—3月)。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复审迎检工作指挥部,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舆论宣传。

第二阶段:迎接省爱卫办组织的复查阶段(2018年4月—5月)。4月下旬省爱卫办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和资料的检查,5月份对照省级复查指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迎接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复审阶段(2018年6—12月),接受全国爱卫办组织的以暗访为主的现场复审。

四、具体任务及责任分解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以及玉溪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的责任分解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

(一)组织管理

1、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与媒体做好联系对接,按照市创卫指挥部要求开展舆论宣传。(党政办公室负责)

2、复审迎检期间将南片区部分主要道路的路牌广告更换为创卫宣传内容。(市政局负责)

3、完善工作台账和痕迹资料收集整理,按照要求分类归档备查。并按照市创卫指挥部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材料。(市政局牵头,各部门共同配合)

4、畅通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综合执法局牵头,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市政局、国土规划建设局配合)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加强健康教育,广场、公园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要加入健康教育内容。园区各企业宣传栏、黑板报等要有健康教育内容。(科技公园和大楼由科创办负责;各企业宣传由工会负责)

2、加强全民健身宣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0%以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和企业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工会牵头,团委、妇联配合)

3、广泛开展禁烟宣传,建设无烟机关,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示语和醒目标志,会议室、办公室不允许摆放烟灰缸。(科技大楼内部由科创办负责,各园区企业由经发展局负责督促落实)

4、按要求清理辖区内烟草广告。(工商分局负责)

(三)市容环境卫生

1、进一步加强园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和市政公厕进行集中清洁维修,确保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市政局负责)

2、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园区内破损严重的路面和人行道进行平整修复、加强绿化、路灯管护工作、对地下排水管道进行集中清淤疏通;对市政道路安装的果皮箱、垃圾箱体和休闲椅进行集中清洁维修,并进行必要的更换或增设。(市政局负责)

3、对科技大楼和科技广场区域内的卫生、绿化、路灯等设施进行集中检查维修,并加强卫生清扫保洁力度。(科创办负责)

4、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对辖区内市政道路、公共区域、环卫站、市政公厕等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市政局负责)

(四)市容综合整治

1、对私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堆乱挂、乱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现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综合执法局负责,公安分局配合)

2、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工地进行集中检查整治达标。(国土规划建设局负责,综合执法局配合)

3、对运输车辆不按要求覆盖造成砂土泼洒外泄污染路面的现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综合执法局负责,国土规划建设局配合)

4、联合交警直属大队,对园区内交通秩序开展综合整治,对明珠路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集中整治,规范车辆停放。(综合执法局负责)

(五)各类集贸市场管理(农贸市场、建材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等)

1、按照工商管理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各类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工商分局负责,综合执法局、食药监局配合)

2、配合凤凰街道对因葫芦农贸市场拆除重建形成的临时便民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工商分局负责,综合执法局、食药监局配合)

3、对各类集贸市场周边自发形成的“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综合执法局负责,工商分局、食药监局配合)

(六)社区和单位卫生

1、配合相关街道、社区对各单位和居民小区卫生进行检查督促。(社会事业局负责)

2、通知、督促园区内各企业认真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及单位食堂卫生达标整治,企业内部车辆行驶和停放规范,并配合做好必要的创卫宣传工作。(经济发展局负责,投促局配合)

3、联系协调凤凰街道、玉带街道、高仓街道、春和街道及相关社区,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人管理小区、临危建筑拆除地块等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适时开展联合整治(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局配合)。

(七)环境保护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或空气污染指数等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国土规划建设局牵头,市政局、综合执法局、各平台公司配合)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职能职责做好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土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执法局配合)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60分贝。(国土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执法局配合)

(八)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食药监分局负责)

2、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药监分局负责)

(九)文化娱乐场所及“五小”行业整治

1、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网吧、酒吧、KTV、游戏室、茶室等娱乐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社会事业局牵头,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配合)

2、对“五小”行业开展集中整治,取缔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理发店、小旅馆、小歌舞厅等(工商局牵头,食药监局、综合执法局配合)

(十)综合保障及统筹协调工作

1、要做好整个复审迎检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传达落实玉溪市复审迎检指挥部以及各市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督办责任。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综合执法局负责,党政办、市政局配合)

2、要在工作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得到深入落实。(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要严格按照管委会安排,认真对照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2、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务必在2018年4月2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并于4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市政局汇总。

3、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与红塔区对口部门和相关街道社区对接联系,协调联动、紧密配合,避免出现管理空档或重复管理。

4、各部门所开展的工作,要注意保留图片和相关痕迹材料,工作成效和工作亮点应及时撰写信息,交市政局汇总整理。

5、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进行跟踪问效,全面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推诿塞责、互相扯皮的,将严格进行督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