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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含行政处罚) > 正文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受理编号D2YN202105060050)办理情况信息公示

http://gxq.yuxi.gov.cn/ 2021-05-08 08:00:00 【字号:

 

 

举报件名称:《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21] 28-2号)

受理编号D2YN202105060050

交办问题具体情况: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44号南都金座6楼自由国度健身房振动和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依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

调查处理结果

1202157日,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此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同日,对玉溪高新区自由国度健身房进行了噪声检测,共设置3个检测点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南都金座A幢(3个监测点位)西南角、西面和东南角边界噪声均达标排放。

2、玉溪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玉溪高新区自由国度健身房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玉高开综(责改)字【2021】第5-2号),要求其立即对健身房外排噪声源进行全面排查,采取隔音降噪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严格控制音响设备音量,避免噪声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3202158日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对玉溪高新区自由国度健身房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该公司已在动感单车健身房西面加装隔音帘,降低音响设备音量避免扰民。

下一步措施: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对经营单位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作出调查处理行政机关: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作出调查处理的日期:20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