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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含行政处罚) > 正文

关于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规举借债务的问责情况

http://gxq.yuxi.gov.cn/ 2022-09-06 17:20:47 【字号: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预〔2018〕209号)中关于“涉及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担保行为问责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问责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问责结果”的要求,现将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规举债融资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一、违规举债及整改情况

2018年4月,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2家国有公司与玉溪教育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中心成立玉溪高新区创新工业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项目投资中心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募集三期项目资金21542万元,属于政府违规举债。截止2021年6月末,玉溪高新区创新工业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归还项目资金21542万元。

二、问责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问责情况。责令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玉溪高新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玉溪高新区融建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做出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对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张新亮给予批评教育;对玉溪高新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群元给予批评教育;对玉溪高新区融建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段家文给予批评教育。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