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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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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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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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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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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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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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助企服务,解决企业用工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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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主动作为,推进企业健康安全发展。加强危害源头防控,及时提醒联系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二是灵活普法,压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助力企业职业病管控。督促园区企业每年按时完成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将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纳入系统监管,维护职工健康权益,协助企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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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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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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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农户群众的创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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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针对乡村振兴联系点农户普遍反映不能准确掌握市场需求、不能主动把握市场价格,群众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等问题,统筹安排培训工作,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合理设置培训时间,引导农户树立品牌意识,达到规模效应。二是督促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争取资金,走访困难人群,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联系爱心企业对独居老人、困难老党员进行慰问关怀,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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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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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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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中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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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支部共建,参与文明社区建设,为社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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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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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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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和部门联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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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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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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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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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非公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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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联系、指导非公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非公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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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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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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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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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融资路演活动,邀请知名投资机构与企业进行交流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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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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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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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企业做好高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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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企申报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帮助企业补齐短板,积极申报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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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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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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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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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对减税降费等重大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增强政策的知晓度;强化退税资金保障,助力资金红利尽快落到市场主体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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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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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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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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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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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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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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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调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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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掌握企业生产计划、项目建设计划投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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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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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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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密切联系企业,加强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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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建和即将新开工的项目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确保在建项目快速推进,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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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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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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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开展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行政审批“阳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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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针对园区重点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开展全链条服务项目,开展“帮办代办服务”、“线上申报指导服务”、“水电气”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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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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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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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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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信访工作,接受群众反映,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群众急盼愁的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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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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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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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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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办事制度、服务内容、办事结果。明确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审批结果。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审批,做好消防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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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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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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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政策宣讲暨中小企业专项服务政策解读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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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双创载体平台入驻企业开展培训,解读房租减免及其他相关奖励政策,宣传相关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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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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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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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一企一策”培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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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开展精准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确立研发、核心知识产权立项方向,对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及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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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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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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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一企一策”培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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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开展精准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确立研发、核心知识产权立项方向,对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及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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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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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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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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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对企业申报专利、实用新型、软著权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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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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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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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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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有关专家,组织玉溪高新区参赛企业进行项目计划书撰写、项目路演等培训,帮助企业顺利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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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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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园区企业“帮办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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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大对新入住项目及企业跟踪服务,协助企业做好相关证照办理、建设手续报批,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水、电、路、气、通讯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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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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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诉求会商制度”及“政企联动会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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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园区企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或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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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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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园区绿化、环卫、路灯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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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管理好区内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等基础设施,及时处理破损路面、人行道、清理下水道,做好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美化城市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给市民带来更多舒适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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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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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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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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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复核审查及“绿美园区”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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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工作,完成绿化带优化改造;积极申报“绿美园区”,营造优美园区环境,提升园区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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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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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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