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关于玉溪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
玉溪市红塔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和《玉溪市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精神,经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与红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玉溪高新区相关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玉溪市红塔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玉溪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玉溪市红塔区的事项共50项,涉及文化和旅游类、城市管理类、卫生健康类、民政事业类、司法和综治维稳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类、特许经营类工作职能(详见附件1)。
二、明确由玉溪市红塔区实施的社会事务事项9项,涉及城市管理类、民政事业类、公共文化类工作职能(详见附件2)。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玉溪高新区相关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玉溪市红塔区承接。玉溪高新区与玉溪市红塔区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管理工作不间断,服务质量不下降。
辖区单位和群众对管理服务中的意见建议及需求,请向玉溪高新区和玉溪市红塔区相关部门反映和咨询(高新区:0877—6563459,红塔区:0877—6130813)。
附件:1.玉溪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事项清单
2.明确由玉溪市红塔区实施的社会事务事项清单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玉溪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事项清单.xls
附件2明确由玉溪市红塔区实施的社会事务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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