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区关于暂扣违法二轮电动车逾期未处理的报废处置公告
根据创文、创卫综合整治工作安排,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原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车主实施了处罚,现仍有部分车主未接受处罚,请未接受处罚的车主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即2024年12月10日-12月25日),持被扣留非机动车车辆的相关证件(车主身份证、车辆使用证、购买发票)及相关证明资料到红塔区春和镇龙棋路下段高新区市政基地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认领)的将视为无车主车辆(详见《原综合执法局暂扣违法二轮电动车逾期未处理清单》),对暂扣车辆进行依法报废处置。联系电话0877-6563486。
特此公告
附件:原综合执法局暂扣违法二轮电动车逾期未处理清单
玉溪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原综合执法局暂扣违法二轮电动车逾期未处理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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