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党支部调查核实,杨忠,男,白族,1969年12月出生,2003年4月入党,身份证号:3705xxxxxxxxxx3236,原所在党支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董湘云女,汉族,1976年1月出生,1995年12月入党,身份证号:2301xxxxxxxxxx2624,原所在党支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经多方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且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未履行党员义务。
经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拟对杨忠、董湘云同志作出停止党籍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失联党员基本情况
姓名:杨忠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9年12月
入党时间:2003年4月
原所在党组织: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
姓名:董湘云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6年1月
入党时间:1995年12月
原所在党组织: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
失联情况:自2019年1月起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组织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原居住地等方式多次联系未果。
二、拟处理依据及意见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对杨忠、董湘云同志作出停止党籍处理。
三、支部决议程序
2025年6月1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28人,实到26人(超过应到半数);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给予杨忠、董湘云同志停止党籍处理。
四、停止党籍期限及后续处置
1.?停止党籍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6日(为期2年)。
2.?恢复条件?:2年内主动联系党组织并提交书面恢复申请,经支部调查、上级党委审批后可恢复党籍。
3.?除名条件?: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7年6月20日。
六、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或玉溪高新区非公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13887769929,0877-2665249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莲池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
七、其他说明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程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共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