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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含行政处罚) > 正文

关于对杨忠、董湘云同志停止党籍的公示

http://gxq.yuxi.gov.cn/ 2025-06-20 17:52:03 【字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党支部调查核实,杨忠,男,白族,1969年12月出生,2003年4月入党,身份证号:3705xxxxxxxxxx3236,原所在党支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董湘云女,汉族,1976年1月出生,1995年12月入党,身份证号:2301xxxxxxxxxx2624,原所在党支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经多方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且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未履行党员义务。

经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拟对杨忠、董湘云同志作出停止党籍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失联党员基本情况

姓名:杨忠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9年12月

入党时间:2003年4月

原所在党组织: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

姓名:董湘云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6年1月

入党时间:1995年12月

原所在党组织: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

失联情况:自2019年1月起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组织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原居住地等方式多次联系未果。

二、拟处理依据及意见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对杨忠、董湘云同志作出停止党籍处理。

三、支部决议程序

2025年6月1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28人,实到26人(超过应到半数);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给予杨忠、董湘云同志停止党籍处理。

四、停止党籍期限及后续处置

1.?停止党籍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6日(为期2年)。

2.?恢复条件?:2年内主动联系党组织并提交书面恢复申请,经支部调查、上级党委审批后可恢复党籍。

3.?除名条件?: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7年6月20日。

六、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或玉溪高新区非公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13887769929,0877-2665249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莲池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

七、其他说明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程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共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