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委办保卫科和玉溪高新区科创服务中心联合召开云南红河弥勒“10.18”电梯事故警示教育会,市委办保卫科、高新区科创服务中心、云南玉清物业有限公司、昆奥电梯维保公司有关负责人和维保人员参加会议。
市委办保卫科科长刘峰讲解了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详细分析了事故发生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以及责任追究情况。玉溪高新区科创服务中心负责人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能责任。会上,玉清物业公司和昆奥维保公司作了表态,明确表示将从中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电梯维保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市委机关和高新区办公区域电梯安全。
会议要求,市委办、高新区管委会、电梯管理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切实提升管理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深刻吸取云南省弥勒市电梯事故经验教训,充分认识电梯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监管工作的复杂性,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切实把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主动作为,坚决守牢电梯工作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责任,执行好电梯维保规章制度;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消除电梯风险隐患,不断提高电梯安全使用水平;要强化日常安全巡查监管,完善工作记录和台账,建立工作汇报沟通机制,提升维保工作质量,守牢电梯安全底线,确保市委机关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环境安全、有序。
(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