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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四项)整改事项办结办结情况的公示

http://gxq.yuxi.gov.cn/ 2024-12-23 17:33:59 【字号: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对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四项):“部分行业、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的整改办结情况进行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部分行业、区域环境问题突出:

红塔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已通过验收,解除挂牌督办,但督察发现,2022年8月地下水中多个点位pH、锌、锰、铜、镉、镍等指标严重超标,并无下降趋势,存在极大风险隐患。

整改目标

持续跟踪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成效,严格管控历史遗留废渣片区地下水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1.加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周边监测点位水质监测,由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原位风险管控施工单位和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每月共同取样检测1次,及时获取精确、完整的地下水水质状况数据;根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对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原位风险管控项目成效出一次分析报告报管委会。

2.根据成效分析报告,每半年组织专家对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研判进一步完善、优化后续工作和配套措施。

3.强化减量化处理,持续对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工程监测井中的地下水实施污染物减量化处理,直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将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原位风险管控工程周边地下水监测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编制管控项目成效分析报告报管委会。

2.玉溪高新区管委会每半年组织专家对管控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研判,并按会议提出的措施进行完善落实。

3.落实减量化处理措施,污染物浓度得到削减。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普东海

联系人:胡 斌(0877-6167586)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员及电话:胡斌, 0877-6167586


公示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