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玉溪市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督导帮扶情况的函》及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8月20日,玉溪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了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玉溪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督导帮扶反馈问题整改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会,高新区18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环保负责人参会。
会议要求,高新区各企业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信心,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加快整改力度。企业作为污染法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园区各企业要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确保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应台账管理工作。
会上相关负责人向企业参会人员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园区各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为确保省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综合执法局向参会的18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环安局、综合执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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