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驻省级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在授权和批准的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实行统一管理,为玉溪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定,制定高新区有关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拟订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高新区中长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盘活高新区国有资产。
(三)推进高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健全和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负责引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孵化、培育及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审核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制定和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指导园区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负责组织园区内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和申报管理。
(五)负责高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审批和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执法监督、社会事业管理等事宜。
(六)负责高新区企业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吸引人才、创业服务工作。
(七)发挥好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辐射、带动周边产业作用。
(八)履行对玉溪研和工业园区和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的管理职能。
(九)履行对市级有关部门派驻高新区各机构的双重管理职能。
(十)行使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完成国家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项目,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内设机构
党群工作部(部长:周于娜 副部长:李晓华 方勇)
党政办公室(主任:李晓华 副主任:方平 师艳)
组织人事局(局长:方勇 副局长:陈洪骥 普艳萍)
经济发展部(部长:杨云兵 副部长:何俊 马国娜 张新亮)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局长:何俊 副局长:谭敏 张庆田)
投资促进局(局长:马国娜 副局长:杨红彬 苏倩 )
财政局(局长:张新亮 副局长:王鑫强)
建设发展部(部长:陈云松 副部长:何艳琴 蒋超 舒锦翎)
行政审批局(局长:何艳琴 副局长:沈兴德)
国土规划建设局(局长:蒋超 副局长:董健)
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舒锦翎 副局长:张发)
社会事业发展部(部长:赵世福 副部长:飞云清 董刚)
综合执法局(局长:飞云清)
社会事务局(局长:董刚 副局长:杨绍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