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000856901000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驻国家级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在授权和批准的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实行统一管理,为玉溪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定,制定高新区有关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拟订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高新区中长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盘活高新区国有资产。
3.推进高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健全和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负责引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孵化、培育及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审核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制定和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指导园区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负责组织园区内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和申报管理。
5.负责高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审批和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执法监督、社会事业管理等事宜。
6.负责高新区企业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吸引人才、创业服务工作。
7.发挥好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辐射、带动周边产业作用。
8.履行对玉溪研和工业园区和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的管理职能。
9.履行对市级有关部门派驻高新区各机构的双重管理职能。
10.行使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完成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项目,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玉溪高新区始终坚持突出“高”和“新”的定位,聚力打造卷烟及配套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和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发展,聚焦招商引项目、聚焦项目强产业、聚焦创新促发展,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用心培育市场主体、着力做大经济体量,推动园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1.园区经济持续发展。2023年,玉溪高新区完成营业收入1220亿元,增长8.5%;完成规上工业产值820.86亿元,增长4.3%,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562.01亿元,增长5.6%。不含玉溪卷烟厂,完成非烟规上工业产值221.66亿元,完成非烟规上工业增加值77.2亿元,增长2.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04亿元,其中产业投资30.6亿元,占总投资的80.4%,比2022年提高6.4个百分点。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亿元,增长27.4%。
2.重点产业稳步推进。卷烟及配套产业提档升级,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项目主体完工,红塔塑胶BOPP项目(一期)竣工投产,产值突破6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成效明显,连续3年给予生物医药产业每年2000万元的研发扶持经费,鼓励企业加快新产品研发。沃森生物成为全省首家获得海关高级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九洲生物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正式获批,生物医药产业实现产值89亿元。新能源电池产业取得新突破,产业集群成功申报为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省级成长型先进制造业集群,云南坤天一期、云南烨阳一期项目顺利投产,新能源产业实现产值6亿元。
3.招商引资成效显著。2023年组织赴北京、长沙、泉州等地招商引资13次,其中“一把手”带队7次。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21.37亿元,到位外资500万美元,占全市到位外资的39.3%。签约项目13个,其中5亿元以上6个、10亿元以上3个;开工项目8个,其中5亿元以上4个、10亿元以上4个;竣工项目8个,其中5亿元以上2个。2023年高企申报已通过13户,第三批高企业申报6户正在进行专家评审,全年新增国家级科小5户,省级科小13户。
4.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截至2023年底,园区共有市场主体16971户,净增3550户;有企业6271户,总量居全市第二,新增“四上”企业30户。全面开展“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3%。针对已落地项目,定期调度,全程跟踪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五凌电力项目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施工许可核发审批时限压缩到8个工作日,成为全市首个标准地出让暨“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项目,打造了“高新服务”名片。
5.坚持规划引领,园区承载能力逐步增强。《玉溪高新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获得市政府批准实施,《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进一步优化完善功能分区,保障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用地。成功申报省级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和绿美园区。持续优化要素保障,围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收储土地674.86亩,供应土地6宗753亩,有效保障了产业项目用地。处置闲置土地19宗240.23亩。
6.党的建设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发现问题16个,制定解决措施22个,形成调研报告4篇,完成为民办事项目7个,形成制度性文件4个。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各类培训730余人次。打造机关党建一支部一品牌,实现机关7个党支部品牌化建设全覆盖。启动龙泉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园区建设与党的阵地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开展党建带群建示范创建,机关党委被命名为省级“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单位”。抓紧抓实巡视整改,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4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云南烨阳和云南坤天“清廉企业”示范点建设得到市级肯定,被列为全市“清廉单元”创建现场会观摩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工作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玉溪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玉溪高新区财政局
3.玉溪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4.玉溪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
5.玉溪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6.玉溪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7.玉溪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8.玉溪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9.玉溪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10.玉溪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纳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有差异,原因是按照《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的批复》(玉编办〔2022〕23号)的要求,高新区2023年实施了机构调整,撤销了玉溪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及玉溪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玉溪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与玉溪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合并为玉溪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7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32,254,650.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219,539.75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35,111.20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240,379.30元,下降9.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269,490.50元,下降9.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29,111.20元,增长33,818.52%。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划出经费减少23,602,766.78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791,511.7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30,315,116.75元。其中:基本支出33,317,817.33元,占总支出的6.28%;项目支出496,997,299.42元,占总支出的93.72%;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377,506.46元,下降10.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50,385.05元,下降2.77%;项目支出减少60,427,121.41元,下降10.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收入减少29,525,616.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791,511.7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17,817.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72,774.68元,占基本支出的8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45,042.65元,占基本支出的1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997,299.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207,09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88%。与上年相比减少30,571,578.74元,下降10.5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7人、调出4人,人员经费减少1,571,587.20元,公用经费增加525,625.15元,项目经费减少29,525,616.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171,93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9%。主要用于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人员经费支出22,559,831.00元,机关及各部门运转经费40,494,65.65元,,上级下达专项资金、产业发展资金及园区各部门重点工作等项目支出225,984,850.7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817,5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玉高财预〔2023〕71号园区科技创新、产学研平台建设奖励专项经费14,798,000.00元,玉高财预〔2023〕1号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213,500.00元,玉高财预〔2023〕85号特色园区、示范园区、示范基地、规划专项资金666,300.00元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1,65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895,200.00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1,752,836.16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864,337.80,玉高财预〔2023〕16号老干部和老体协管理服务经费183,212.65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7,75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7,941.86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0,656.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7,761.3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391.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430,16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3%。主要用于玉高财预〔2023〕30号高新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护专项经费12,712,752.93元,玉高财预〔2023〕30号高新区城市绿化管护专项经费4,426,445.98元,玉高财预〔2023〕30号高新区市政道路及市政设施维修维护专项经费2,261,385.84元,玉高财预〔2023〕90号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资金3,410,000.00元,玉高财预〔2023〕65号高新区亮化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1,886,400.00元等项目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3,04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玉高财预〔2023〕97号2022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创业示范项目资金505,000.00元,玉高财预〔2023〕111号玉溪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2023年度补助资金12,538,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504,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玉高财预〔2023〕105号2022年云南省网络销售竞赛玉溪煦润花卉企业补助资金120,000.00元,玉高财预〔2023〕105号2022年云南省网络销售竞赛企业补助资金120,000.00元,玉高财预〔2023〕109号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项目资金4,264,400.00元,玉高财预〔2023〕76号中国西南玉溪国际物流港项目前期补助经费1,00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914,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玉高财预〔2023〕76号中国西南玉溪国际物流港项目前期补助经费914,30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1,75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582,819.00元,玉高财预〔2023〕1号高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专项资金148,086.00元,玉高财预〔2023〕1号公租房日常运维专项资金1,120,847.4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4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4,000.00元,决算为196,02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16,493.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43%,完成年初预算的7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4,000.00元,决算为79,527.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527.6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02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16,49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4,000.00元,决算为79,52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三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四是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5,362.68元,下降4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2.30元,下降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250.38元,下降65.9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三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四是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部门执法执勤用车及环保卫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全国来往考察客商和有关单位到高新区各单位开展调研、洽谈、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9,465.65元,比上年增加525,625.15元,增长14.92%,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经费比上年增加251,700.00元,事业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109,972.32元,行政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236,637.89元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5,249.58元,邮电费298,248.78万元,差旅费582,712.14元,维修(护)费13,089.00元,会议费1,560.00元,培训费3,375.00元,公务接待费79,527.62元,专用材料费1,672.00元,劳务费500.00元,委托业务费415,306.00元,工会经费537,317.72元,福利费574,869.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493.32元,其他交通费用767,875.4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0,1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1,233,051,384.17 元,其中,流动资产912,129,578.21 元,固定资产7,825,405.40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0,446,687.67元,无形资产20,747.78 元(净值),其他资产元222,628,965.11(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53,10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243,1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63,35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支出总额30,836,86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21,719.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36,869.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36,869.3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玉溪高新区)20240920060112702.pdf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20240920061630879.pdf
监督索引号53040000856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