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局(局长:蒋超 副局长:董健)
部门职责:负责国土资源、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土地利用、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土地年度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土地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承担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报件的组织、初审、报批工作和国有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的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土执法监察等工作。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建筑施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项目工程建设开工和施工阶段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承担行业内的资质初审和登记工作。承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7-656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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