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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玉溪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成本拓展融资激发新能源电池企业活力的建议》(第00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抓好谋划部署。严格按照提案办理“五个一”工作制度做好方案的起草、报审,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突出落实。建立完善“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协调督办、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提案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各责任部门对提案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吸纳合理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三)注重质量,规范办理。规范办理程序,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精心准备书面答复,严格规范答复格式,针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一一提出书面答复意见,确保答复质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玉溪工业用地价格偏高”的问题
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高新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为提高土地周转利用效率,玉溪高新区全面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为项目提供场地通平、配套必要基础设施,实现“交地即交证”;支持产业项目多方式灵活供应土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
(二)关于“部分企业反映水、气的价格相对较高,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问题
新能源电池企业属于工矿企业类,执行二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到户单价为6.95元/m?(其中包含自来水水价4.60元/m?,代收污水处理费1.50元/m?,代收大龙潭调水水价0.85元/m?)。供水水费收取须执行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水价标准,目前难以对水价进行调整。
(三)关于“部分企业存在资金缺口大、融资难的问题”问题
新能源电池企业融资难导致项目落地建设缓慢,企业在生产扩张、运营周转、技术升级等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玉溪高新区积极搭建银企融资对接桥梁,启动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与金融资源。
三、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调控工业用地成本
高新区九龙片区工业项目用地成本合计约60万元/亩,构成如下: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报批规费,包括社保安置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使用费(该标准为估算,具体费用以市场购买指标单价为准);耕地占用税。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收、报批委托中介机构技术服务费(包括:勘测定界、测绘、地上附着物及构建筑物评估、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工作经费(征地拆迁费的2%);三通一平投资费用等。
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高新区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等相关规定。对属于国家、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以此降低企业拿地门槛与成本。
玉溪高新区全面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高新区为项目提供场地通平、配套必要基础设施,实现“交地即交证”,推进“四证联发”。政企双方确立投资互信关系后,要充分利用项目用地出让完成前的准备阶段,出让地块申请单位可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交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玉政办通〔2023〕34号)有关要求,先行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手续,压缩项目开工准备时间,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
同时,高新区支持产业项目多方式灵活供应土地。支持企业根据产业项目的实际需求,“个性化”选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市场周转利用效率。
(二)关于降低能源要素成本
在电价方面,自2025年1月1日起,云南省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调整为7点到9:00、18:00到24:00,低谷时段调整为2:00到6:00、12:00到16:00。这使得白天用电量大的时段电价更优惠,新能源电池企业若合理安排生产,充分利用平谷时段,可有效降低用电成本。
在气价方面,一是依据用气企业与燃气企业双方签订的《燃气供用气合同》之约定“当乙方的月用气量小于甲方核准的月用气量时,乙方应支付计划用气量与实际用气量差额部分的燃气费,差额部分应付燃气费按差额部分气量金额的30%计算。(按当月结算单价的30%结算)”;二是各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单位也是按照计划用气量与实际用气量30%偏差结算,云南省其他地州如昆明、曲靖、大理等燃气企业均是按照此条款与上游供气单位在进行结算支付。计划偏差结算为用气企业与燃气企业双方合同条款约定,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玉溪市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与燃气公司积极协商,已将该问题列入重点协商事项,持续推进。同时,对年用气量较大的新能源电池企业,积极与燃气公司洽谈价格优惠方案,争取降低用气成本。
在水价方面,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中玉溪家园公司下属玉溪国润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国润水务集团)承担中心城区范围内高新区、九龙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的自来水供应。供水水费收取须执行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水价标准。现行执行水价文件为《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城区(红塔区)供排水价格的通知》(玉发改价费〔2022〕203号)、《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心城区原水价格上下游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发改价费〔2024〕102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新能源电池企业属于工矿企业类,执行二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到户单价为6.95元/m?(其中包含自来水水价4.60元/m?,代收污水处理费1.50元/m?,代收大龙潭调水水价0.85元/m?)。在新的文件出台前,玉溪国润水务集团须按照上述水价文件执行,难以对水价进行调整。市国资委将持续督促指导玉溪家园公司、玉溪国润水务集团持续为玉溪新能源电池产业提供优质供水服务。
(三)关于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玉溪市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定期组织新能源电池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对接会。于2024年8月1日全面启动“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抵押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2024年10月,玉溪市启动云南省金融特派员“进民营企业”试点工作;2024年11月开始,玉溪市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全市快速构建起筛选走访、推荐审核、授信放贷和跟踪问效等闭环工作机制。
2025年3月4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昆明举办了制造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和“政银企”融资服务对接活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前收集企业需求,组织新能源电池企业参加云南省“政银企”融资服务对接活动,为企业争取信贷支持,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玉溪高新区也积极打造银企融资对接桥梁,助力企业高效发展。一是启动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为了打通财税政策、科技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支持企业创新的直接通道,助力“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高新区启动了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在推动科技型企业培育、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创新积分制通过构建符合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精准“画像”,将企业的“创新数据”转化为金融机构易于理解的“财务数据”,推动企业创新能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授信额度。现已搭建完成玉溪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信息平台,对188家企业进行创新积分评价,园区新能源电池企业均已参与评价,已有10户金融机构入驻平台。
二是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要求,玉溪高新区联合交通银行玉溪分行于2025年9月5日举办“智汇高新·融动交行”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高新区组织企业参加活动。玉溪高新区对企业创新积分制进行了宣讲,围绕企业创新积分平台基本情况、平台功能两方面系统介绍了相关情况;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对科技金融领域政策导向进行了解读;交通银行对“人才贷”“科创易贷”“科创云担贷”等专属融资产品进行了介绍。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为高新区民营企业搭建了高效精准的融资对接平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与金融资源,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探索和协调完善工业用地政策,学习借鉴省内外有关地区务实创新举措,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细化创新供地模式,明确各环节办理流程与时间节点,提高政策落地效率。
2.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能源价格协商力度,力争尽快实现燃气偏差结算年度核算,并推动水、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地实施。
3.深化政银企合作,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定期收集企业融资需求,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充分运用企业创新积分及评价结果,统筹放大各类政策对高积分企业的有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