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高开综(罚)字【2020】第002号
案件名称:云南稳天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高新区龙泉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A8地块A栋、D栋共计两栋厂房基础、主体、粗装修工程违法分包
被处罚人姓名(名称):云南稳天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陈家社区陈家营村353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06月10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接到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高新区龙泉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涉嫌违法转包分包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督办的通知》,接件后,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转交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共同调查办理。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询问当事人,证实云南稳天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高新区龙泉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A8地块A栋、D栋共计两栋厂房基础、主体、粗装修工程存在违法分包情况。
行政处罚种类:限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柒佰叁拾叁元陆角(?53733.60元)。
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玉溪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