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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钱海军驾驶车辆运输渣土未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一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http://gxq.yuxi.gov.cn/ 2021-03-18 16:11:10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高开综(罚)字【2021】第010号

案件名称:钱海军驾驶车辆运输渣土未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被处罚人姓名(名称):钱海军

被处罚人(单位)地址:曲靖市罗平县腊山街道法金甸居委会法金甸村349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3月12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赵江海(YYX11916)、孙维(YYX14408)等执法人员在高新区双创中心附近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车牌号为贵E89195的车辆在高新区B-02-01号地块倒渣土。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驾驶员钱海军进行调查处理,发现该车辆存在运输渣土未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的行为,当即对该车辆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现场进行照相取证。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玉溪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