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专题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 > 正文

关于云南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玉溪高新区东风南路52号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一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http://gxq.yuxi.gov.cn/ 2021-03-25 10:23:20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高开综(环罚)字【2021】第002号

案件名称:云南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玉溪高新区东风南路52号金筑时代(一期)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

被处罚人姓名(名称):云南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该项目于2021年3月14日13时开始对4幢二单元3层浇灌混凝土至23时30分,22时至23时30分连续浇灌混凝土未向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施工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云南红塔银行明珠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