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高新区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工作机制(暂行)》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2日,玉溪高新区党工委印发《关于玉溪高新区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工作机制(暂行)》(以下简称《机制》)。为便于相关企业及群众更好的理解《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落实好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工作,现就《机制》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机制》?
为了加快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速度,创新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快速推进,进一步推动园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2.“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审批”是什么?
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审批,是指项目决定建设后,相关审批部门先行受理申报材料,预审正式审批过程,出具与正式审批要素相对应、相衔接的预审意见书;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服务,项目业主根据项目预审意见书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待项目用地等手续完备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相关材料,相关审批部门将项目预审意见书转化为正式文件的审批方式。
3.设立依据是什么?
2021年6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2021年8月26日;《中共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监委印发<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新清政商关系工作指引>的通知》(玉纪发〔2021〕4号)。
4.《机制》实施范围?
高新区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环评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的重点项目;列入高新区年度投资计划的重点项目;园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其他需要容缺预审审批的项目。
先行试行的项目范围限定在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研和工业园区参照执行。
5.预审审批流程是什么?
(1)申请。项目业主向审批办提出容缺预审审批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
(2)审批。
①审批办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企业申请和核对相关材料,提交审批办研究。为了所有项目实行一张表一套审核程序:经办部门及负责人提拟办意见→审批办主任审核意见→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核意见→管委会主任审批意见。
②领导小组决定容缺预审审批的,各审批部门以预审公示和预审听证的方式进行项目预审,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项目预审意见书。
(3)项目业主按规定预缴有关规费,依据预审意见书,开展前期工作。
(4)各审批部门将容缺预审意见书转换为正式文件,同时收回容缺预审意见书。
《机制》先从高新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分阶段预办理试行,以后根据项目和今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